6.3 竹粘合集成材料粘合牢度试验


6.3.1 粘合牢度试验的试样为长度不小于200 mm的半成品或成品。试样共6件,编号 1~6。
6.3.2 将1、2号试样放入20℃±3℃的水中浸泡48 h后取出,立即将试样处于水平状态,从离地1.5 m±0.1 m的高处自由落到坚硬的水泥地面上,坠落两次后检查,结果应符合5.2.4的规定。
6.3.3 将3、4号试样放入80℃±5℃的恒温干燥箱中经48 h后取出,立即将试样处于水平状态,从离地1.5 m±0.1 m的高处自由落到坚硬的水泥地面上,坠落两次后检查,结果应符合5.2.4的规定。
6.3.4 将 5、6号试样放入-30℃±5℃的冷藏柜中经48 h后取出,立即将试样处于水平状态,从离地1.5 m±0.1 m的高处自由落到坚硬的水泥地面上,坠落两次后检查,结果应符合5.2.4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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